信網2月14日訊(記者 孫倩) 2月9日,王先生在盒馬鮮生大融城店購買了4包圃美多拉面和2包圃美多刀削面,總價格為73.4元,結賬后發(fā)現6包圃美多產品均為過期產品,隨后向盒馬鮮生的工作人員說明了這個情況,工作人員留下王先生的電話后,卻遲遲沒有等到任何答復。信網(0532-80889431)多次聯系盒馬鮮生大融城店的工作人員,均未得到回應。 2月9日上午10點左右,市民王先生來到盒馬鮮生大融城店內購物,買了購買了4包圃美多拉面,每包單價為10.9元,2包圃美多刀削面,每包單價為14.9元,總價格為73.4元,王先生結賬后準備離開超市,途中發(fā)現6包產品均為過期產品,王先生立即找到盒馬鮮生服務臺,工作人員留下了他的電話號碼,但是王先生遲遲沒有等到任何答復。 (來源:當事人) (來源:當事人) 王先生出示了購買產品和當天的購物小票,信網看到購買的圃美多拉面和刀削面的生產日期均為2021年12月9日,保質期為2022年2月8日。已過保質期1天。王先生表示,“我的訴求是讓盒馬鮮生賠償1000元?!?/p> (來源:當事人) (來源:當事人) 信網撥打電話聯系盒馬鮮生大融城店,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調查中,信網隨后再次撥打電話聯系盒馬鮮生大融城店的工作人員,他表示目前正在開會,直至截稿前,沒有回應信網。 此后王先生跟信網反映,“盒馬鮮生大融城店的工作人員已賠付了我1000元。” 針對此事,信網聯系了山東青博律師事務所的齊彪律師,他表示,在超市買到過期的食品,按照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超市應向王先生進行10倍賠償,因賠償不夠1000元,按照1000元計算。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計算。 所以,由于王先生所購食品已過保質期,可以認定該超市對所售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是明知的,對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存在過錯,因此,王先生是可以持購物發(fā)票和食品本身到超市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超市應當給予賠償。 文章來源:信網。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www.linxianwang.cn)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了全網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絡,版權歸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