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6日訊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青島一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未經竣工驗收而使用建設工程,被膠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處罰。 經巡查,青島一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膠州市燈塔路以東、217省道以北建設的青島一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期工程1#車間、4#車間,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違反了《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 依據《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膠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青島一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處以警告并罰款10000元。 文章來源:信網。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www.linxianwang.cn)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了全網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絡,版權歸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